6月15日,市市場監管局發出“搬家行業經營者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”,提醒告誡本市搬家行業經營者,加強價格管控,穩定價格水平,維護價格秩序。
基本情況
明碼標價方麵:
告誡書要求,要在官方網站醒目公示收費標準,細化服務收費項目;消費者電話谘詢時,事先告知收費標準以及可能產生費用的重要信息且雙方確認,避免價格糾紛。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。
經營者開展促銷活動時:
不得利用虛構原價、虛假優惠折價、不履行價格承諾等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,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。
四個“不得” 不得相互串通,操縱市場價格,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; 不得有排除、限製競爭的價格壟斷行為; 不得捏造、散布漲價信息,哄抬價格,推動商品價格過高、過快上漲,擾亂市場價格秩序; 各經營者應當加強價格自律,強化依法經營、誠實守信意識。加強內部管理,健全價格管理機製和糾錯機製,及時妥善處理價格糾紛; 行業協會或其他單位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,操縱市場價格。要積極引導經營者合法經營,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。